南通天和树脂有限公司
10.2万吨/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产品方案调整(第一阶段年产1.6万吨特种树脂)
验收前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
南通天和树脂有限公司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旺路12号。对照环评批文,并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,10.2万吨/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产品方案调整(第一阶段年产1.6万吨特种树脂)实际建设发生了变动。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《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》(苏环办〔2021〕122号),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、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,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,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,界定为一般变动。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,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。为此编制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作为项目验收依据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公开起20个工作日。如您对该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发至编制单位邮箱ntbthj@qq.com反馈,谢谢合作!
南通天和树脂有限公司
2023-1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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