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门市东方印染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
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,提升公司经济效益,减少污染物排放和降低产品能耗,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,现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发改委、环保部第38号令)、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省2022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》(苏环办[2022]56号)等文件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单位能耗情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1、企业名称:海门市东方印染有限公司
2、法人代表:陈俊杰
3、企业地址:海门市三厂镇化工园区厂南村七组
二、污染物排放情况
1、废水
2021年接管排放废水量为34.4万吨、化学需氧量21.7吨、氨氮0.38吨、总磷0.070吨、总氮1.41吨,废水接管至海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。
三、能耗情况
1、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:电力230万千瓦时、自来水40.288万吨、天然气185万立方米、低压蒸汽1.8万吨。
2、单位产值能耗:2.564tce/万元,超过2021年南通市规上工业企业单位产值能耗值
3、单位产品能耗:12.82kg/百米布,低于江苏省单位能耗限值(30kg/百米布)
四、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
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反馈至电子邮箱:2110142287@qq.cpm。
海门市东方印染有限公司
2022年5月11日